一、 申请者条件
1 、
加盟者首先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公民,是加盟店的直接经营者;
2 、具有创业的精神,并能够保持旺盛的精力和干劲;
3 、具有
品牌的意识或管理经验,用长期的眼光看发展;
4 、具有组织与管理能力,能够发挥别人的长处,与人和睦相处;
5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信誉;
6 、身体健康,定居在开店的城市;
7 、认真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填写所有的加盟资料。
二、 加盟分类及资金条件
1 、 1 个专卖厅(即商场专柜)周转资金 6 万元左右
2 、 2 个专卖厅或一个专卖店或县级市代理
3 、地级市代理
4 、加盟商品牌保证金:
5 、省市级代理商加盟品牌保证金不少于 3 万元;
6 、加盟商加盟品牌保证金不少于 1 万元;
7 、流动资金:专柜及专卖店 5 万,地区代理商 12 万。 ( 加盟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资金上逐步增加 )
三、 专卖店条件
1 、专柜面积: 25 平方米 以上
2 、专卖店面积: 45 平方米 以上;
3 、专卖店条件:坐落于商业区,具备到达便利性,商店可见度强,租金适度,租期不少于 1 年,格局是浅方型,面积 45 -90 平方米 (根据地区不同可以有所调整)门面不少于 4 、米宽,且越宽越佳,橱窗位置及宽度;需面向街道,越宽越佳,近期无城建规划;
* 以上指标均为重点大城市和中大城市要求,县级城市或特别繁华的商圈可具体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