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地点: 中国.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
展会时间: 2023-09-20至2023-09-22 |
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水和空气净化专业委员会 河南省家用电器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 中非经济贸易促进会河南国际工商联合会 高雄市及水处理器材商业同业公会 |
承办单位: 郑州方圆会展策划有限公司 河南纳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协办单位: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 |
联系方式: 庄严 13031101002 |
【展会概括】
2021中国(郑州)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定于2021年8月27日-29日在河南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展会预计面积达50000平米,35000名观众在展会现场进行交流和商务洽谈。
本届展会将集中展示废气治理、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监测、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等环境治理全产业链的技术与zui佳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好区位优势,为国内外环保企业及研究机构在国际贸易、市场拓展、产业投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方面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打造中部环保第1盛会。
2021郑州环保产业博览会将是中部地区环保行业规模zui大,规格zui高;观众多的国际展览盛会之一,产业展区相对独立,又共享资源、既自成体系,又深度融合,品类齐全的环保旗舰盛会,不仅“”与“专注”,而且“综合”与“完整”,郑州环保产业博览会得到了中部六省环保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为进一步推动“中部环保产业博览会”的化、品牌化、发展步伐。本届博览会为观众组织采取免费大巴车接送,为中部地区环保行业市场提供了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商贸对接平台。
我们诚挚邀请国内外政界高层、学界名家、企业大咖相聚郑州、参观、参展、考察交流、共商大计、共谋发展。
上届回顾
参展企业代表有:中原环保、海南立昇、华夏碧水、智能水务股份、贝德福、迪诺环保、鸿洁环保、江苏汇环、睿科集团、新兴铸管、河南红星、黎明重工、聚光科技、济钢集团、中平煤化集团、天津亿晟、知和环保、苏州冷杉、中太联创、连华仪器、南方泵业、绿米科技、海尔乐、寻宝环保、海绵城市等国内外 800家企业参展,共接待观众 30000人,80%以上的参展商对展会效果和规模非常满意,郑州环保展得到了行业认可并取得圆满成功。【观众组成】
部门——环保局(厅)、发改委、建委、经贸委、设计院、规划局、水利局、水务局、水业协会、电力局、市政公司、科技局、固废中心、市政单位等政府环保相关部门;
终端用户——各地环境监测中心、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环境工程公司、节能减排中心、建筑设计院、房地产建设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水电安装公司、工业园区、节能减排方案提供商、学校、酒店、饭店、宾馆等单位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
目标行业——各环保、电力、汽车、钢铁、造纸、酿造、轻工、制药、印染、纺织、机械、煤矿、食品、饮料、建材、电子、制革、电镀、暖通、空调、化工、石油、天然气、水泥、建材、玻璃、化肥农药等耗能污染大户的决策者、主管及采购人员;
商务合作——国内外涉及环保行业的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投资商等;
行业交流——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环保专家、学者、国内外各类金融投资机构。
【大会专题论坛】
1“绿色生态环境发展论坛”,
环境监测;土壤治理与修复;城市矿产;农村和小城镇环保(水、垃圾、农废);环保专题研讨会
2“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论坛”
重点工业大气治理研讨会;VOCs 治理技术研讨会;
3“水污染防治技术论坛”
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污水处理;高难度工业废水处理等
4“城镇污水处理技术研讨会”
供水技术装备交流会;污水处理厂技术设备交流会;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资源化利用;
5“生态城市文明建设发展论坛”
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水域及水源地保护论坛;海绵城市主题交流会等
6“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回收利用高峰论坛”
工业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危废与电子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与利用;垃圾渗滤液处理;农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环卫;城乡环卫技术设备交流会
【展会亮点】
☆政府支持:国家环保部门全程支持,环境科学研究院校重点参与展会
☆协会联办:由各省市地区环保产业协会、环境与监测协会共同联合协办
☆产业链全:水、大气、固废、生态修复及环境监测和服务五大主题,覆盖全产业链
☆会议:1 场主论坛+10+场分论坛、推介会、培训会,满足政企立体式宣传需求
☆观众质量高:中西部 100+家相关商协会、科研院所、环境工程商组团参观
☆平台效应佳:环境产业链政、产、学、研、用共聚,各方面对面交流的平台
【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21年8月25日—26日 开幕式:2021年8月27日(9:00—9:30)
展 览:2021年8月27日—29日 撤 展:2021年8月29日下午
【参展范围】
?水治理展区:
水萃取、污水∕废水处理、水源污染治理、污泥及残渣的处理、重金属去除、材料药剂、中水回用、膜与膜组件、油水分离设备、离心机、压滤机、曝气机、海水淡化等水处理成套设备;给排水与管网、下水道系统、海绵城市技术装备、河湖与黑臭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雨水收集利用、洪水防控,过程控制及自动化等;给排水系统新技术设备:金属及非金属管材、管件、管道、接头,水箱及配件,各种水泵、阀门、减振器,水表检测计量计费管理技术与设备,给排水系统防震抗灾材料、设备与技术,高楼增压自动供水设备,冷却塔设备,新型城市节水器具、城镇防汛排涝技术与设备等。
?大气治理展区:
工业烟尘/粉尘/废气回收与治理、扬尘治理、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油烟净化、VOCs治理、有害气体防护、工业除尘和洗净、集尘设备∕袋式(电)除尘等;空气净化与洁净、通风设备、清洗设备、光触媒/活性炭等、油气回收、机动车尾气净化等;
?固废处理展区:
垃圾分类与分拣,垃圾收集与运输,垃圾处理与回收,检测/监测技术与产品;废弃物资源化与发电/生物质能源,危废处理技术设备,废旧物质回收与利用、农废处理;城市道路清洁/维护与智慧环卫,职业安全和事故预防,环境应急装备等;
?土壤修复展区:
场地调查与评估/修复技术设备/工程运营与管理/修复过程监测和服务等;
?环境监测展区:
水、大气、土壤等测量/分析/控制技术、在线检测与控制、放射性、噪声、振动、光、热监测系统;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系统、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综合治理及其他:
大气/水/固废/土壤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装备;工程公司、工业园区、科研机构、环境管理/评估、环境服务等。
?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展区
?空气净化产品:空气净化器(家用及商用)、过滤器(机)、交换机;氧气机、氧吧清新机、除臭机、空气飘香机、负离子∕氧气发生器、净化吸尘器、装修(甲醛)消除机、室内污染防治产品,油烟净化器(机);空调及风道清洗设备;
?空气优化产品:活性炭、竹炭、光触媒、甲醛∕氨∕苯∕TVOC 等清除剂;除湿机、干燥机、加湿机等;
?空气治理设备:废气处理∕回收利用设备、有机废气净化回收装置、好氧厌氧处理装置等;酸雾净化塔等;汽车尾气治理:油雾净化器、盘管器(汽车尾气吸收净化)等;焊烟净化器、除尘器、油雾净化器、万向柔性吸气臂、打磨除尘工作台、高真空烟尘净化器等产品;
?通风排气:新风机组、通风机、鼓风机、新风机、换气扇、风机盘管、风口、风管、空气置换器、传递箱\窗等通风换气设备及产品;
?检测仪器:甲醛、温湿度、采样器、粒子计数器、苯、TVOC、粉尘等检测仪,风量罩等;环境控制:环保空调/中央新风系统、中央吸尘、通风设备、排气扇、空气幕等;
?噪声与振动控制:吸声、隔声、消声、隔振防振、材料等;
?其他:检测认证机构、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校、治理单位、新产品技术、新成果转化等。
【项目价格表】
展 区 | 规 格 | 费用(国内) | 费用(国外) |
标准展位 | 3m×3m | ¥8800 | $3500 |
豪华展位 | 3m×3m | ¥9800 | $3200 |
光地 | 36/㎡ | ¥880/㎡ | $3800 |
封 面 | 封 底 | 跨 彩 页 | 封(二,三) | 内 彩 页 | 黑 白 页 | ||||
20000元 | 18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
门 票 | 请 柬 | 参 观 证 | 手 提 袋 | 室内横幅 | 拱门 | ||||
5000元/万张 | 5000元/千张 | 8500元/万张 | 5000元/千个 | 20000元/条/展期 | 50000元/展期 | ||||
气球(球经3m) 条幅长15mX1.4m | 灯笼球(球经5m) 条幅长15mX1.4m | 罗马柱 跨度20m高10m | 墙体条幅 高24mx宽3m | 路 旗 高1.5mx0.45m | |||||
50000元/个 | 50000元/个 | 50000元/组 | 50000元/条 | 800元/面 |
论坛/场 | 3个小时内(半天) | 8000元 | 备注:(含以下服务) 1.提供150人以内的会场及相关基础设施; 2.提供电源,投影仪,音响,麦克等; 3.提供会场引导以及说牌广告位; 4.免费提供会前的馆内广播通告和观众组织. |
论坛/场 | 2个小时内 | 7000元 | |
技术交流/场 | 1小时内 | 6000元 | |
1小时内 | 6000元 | ||
产品推介会/场 | 30分钟内 | 5000元 |
【成为协办单位的无穷商机】
a企业享受与展会全面宣传同步的zui佳效果。
b享受直达展会组织的观众认知的zui佳效果。
c以小的投入获取全面深入环保市场传播的da收益。
【战略合作级别】10万、15万、20万、30万等,(具体内容请与组织机构联系)。
冠名、协办、赞助参与本届盛会,将得到多项的服务或宣传,向组委会索取相关方案和回报条例!